驗證程序
申請清真驗證之流程
廠商洽詢:向本會協辦單位*洽詢申請事宜,並索取申請書。
文件審核:廠商檢送所須申請文件,請逕寄各協辦單位進行初審及覆審。
勘查現場:文件複審完畢後,由廠商邀請本協會之稽核員赴生產現場實際勘查。
審查會議:由文件審查員、稽核員、伊斯蘭教法委員以及技術委員決議是否通過。
公證簽約:審查通過後,統一由本會與廠商約期安排公證人見證簽約,並發給證書。
後續輔導:合約期間本協會及各協辦單位將派員訪廠作不定期查驗,以確保合約有效執行;另擇期舉辦清真教育訓練課程。
期滿續約: 領證廠商應於合約期滿前至少二個月主動提出申請續約,以利合約延續;各協辦單位得於合約期滿前兩個月寄發續約通知。
* 本會之協辦單位:
台北市文化清真寺:電話:02-2367-5421; 傳真:02-2365-2094;電郵:
中國回教協會:電話:02-2392-7364; 傳真:02-2394-8390;電郵:
龍岡清真寺:電話:03-456-1234 ;傳真:03-456-4134;電郵:
台中清真寺:電話:04-2473-2519; 傳真:02-2471-3383;電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