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驗證簡介

為什麼需要清真驗證

以往加工食品較少,一般穆斯林由外觀即可判斷食物是否清真或合法,對於成分不明之食品,均盡量避免。但隨著加工技術日新月異,冷凍設備進步與交通運輸發達,各地均有來自各國產製之加工食品,為日常生活不可避免之消費品。而此類加工食品雖多有成分標示,但一來各國法令不一,未必要求詳列所有成分;二來標示之成分或為專業名稱,或為廠商特定品名,一般大眾未必了解某成分是否可食;三來有些合併標示的成分內含好幾項原料,因此,只看產品成分標示很難判別一項產品是否適合穆斯林食用。因此近二十年來國際上出現清真認證之需求,多由當地穆斯林機構結合教法學者與食品、營養專業人士,擔負查驗稽核食品製造之責任,服務食品業與穆斯林大眾。一般通過清真食用品認證的產品,可獲授權標示清真(حلال)之標記,讓穆斯林消費者知道可以安心食用該產品。

 

國外清真驗證概況

清真認證事務為近二十年來國際間之新興需求,推動清真事務以馬來西亞、印尼及新加坡等國最為積極,均已制訂清真食品、屠宰業等相關規範,各有官方機構監管、審查該國國內產品,並管制進口之清真產品。欲輸往該國並標示為清真之產品,須持有該國官方機構認可之國外清真認證單位所發清真證書,方被接受。

而國外清真認證單位欲取得各該機構之認可,須符合該機構之規範與條件,自不待言。

本會自2011年成立,為協助國內業者進軍國際清真市場,一方面制訂符合各國要求之清真認證系統,同時派員參加國外清真認證訓練,努力爭取國際認可,並積極參與跨國清真認證組織。目前已獲書面認可之國外官方機構,及加入為會員之國際組織如下:

  1. 馬來西亞:伊斯蘭事務發展部 (Jabatan Kamajuan Islam Malaysia—JAKIM, Department of Islamic Development Malaysia),主管全國宗教事務,請參考JAKIM官網Foreign Halal Certification Body (FHCB),對本會之認可證書,及其認可函
  2. 印尼:清真產品保證署 (Badan Penyelenggara Jaminan Produk Halal),隸屬於印尼政府宗教部,專責該國清真產品認證事務,對本會之推薦函認可證書
  3. 印尼:宗教學者理事會 (Majelis Ulama Indonesia—MUI, Indonesian Council of Ulama),主管全國宗教事務,請參閱:印尼MUI認可的各國清真認證單位,對本會之認可證書
  4. 新加坡:新加坡伊斯蘭教理事會(Majlis Ugama Islam Singpura—MUIS, Islamic Religious Council of Singapore)對本會之認可證書
  5. 國際清真品保聯盟(International Halal Integrity Alliance – IHI):總部設於馬來西亞吉隆坡,會員約20個,本會為會員。
  6. 世界清真食品理事會(World Halal Food Council—WHFC):總部設於印尼雅加達,會員約45個,本會為會員。
  7. 清真驗證單位協會(Association of Halal Certifiers – AHAC) : 總部設於土耳其伊斯坦堡,會員約20個,本會為會員。

 

國內清真驗證概況

約自民國八十年代起,國內食品業者為因應出口需要,開始向各地清真寺請求認證。台中清真寺自八十年代末開始辦理,雖人力單薄,持續努力至今,獲得新加坡與馬來西亞認可;台北清真寺於九十年代初開始辦理,曾獲新加坡馬來西亞與印尼之認可,至九十九年三月底終止是項服務;高雄清真寺亦曾辦理清真認證,亦限於人力而中斷;此外文化清真寺蕭永泰教長自民國五十年代即曾針對清真肉品核發所謂「牛票」,並為餐館發清真證書,蓋當時發行牛票與餐館清真證之概念,與今清真食品認證雷同,其後該寺亦曾偶而為加工食品商開立清真證書,則是實質的清真認證。該寺九十九年重修落成後,在該寺張董事長明峻領導下,積極推動清真認證事務,半年之內獲得獲馬來西亞、新加坡與印尼等國之認可。

細思清真認證事務,審核發證其實不是工作完成,而是開始,如何確保領證廠商持續遵循規範產製清真食品,亦即如何保證清真之品質,實為發證單位擔負之重責大任,故須加強發證後之稽核督導、教育訓練,使廠商工作人員均能了解清真認證的各項要求,才能避免無心之失;此外食品產業對於開發穆斯林市場,亦時需指導協助,反觀各寺辦理認證之情況,因欠缺人力,均難臻理想。清真認證與推廣涉及產官學研,亦與中國回教協會服務教親之主旨不甚相符,且因該會多年來欠缺人力,無法辦理清真認證,而授權各寺辦理。張董事長與馬前董事長超彥等有見於此,乃倡議籌組一專責單位辦理相關事務,乃有台灣清真產業品質保證推廣協會之誕生。

本會自民國一百年五月七日成立以來,至同年十一月底,已獲得馬來西亞、印尼及新加坡等三國官方清真認證機構之認可,馬來西亞JAKIM並於本年三月七日致函本會,告知該部至本年底前尚可接受台灣獲該部認可各寺所發證書,自明(2013)年起,清真證書應向本會申請。

本會已整合文化清真寺清真認證團隊,並與中國回教協會協議就清真認證事務分工合作,凡加工食品、生鮮蔬果類之清真認證均由本會負責辦理發證;凡國內餐旅業、屠宰業、肉品供應等服務國內教親之認證事務,由中國回教協會負責辦理發證。本會歡迎各寺加入本會,共同為國內清真認證事務努力。